为贯彻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18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有关用人单位工作需要,专项招聘就业困难人员以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服务于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人员为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有劳动能力和有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及脱贫人口,同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126个,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按照个人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网上公示、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请报名人员结合附件1的《2023年云浮市云安区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信息表》,向相应的用人单位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并填写《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
(二)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本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附件2的《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核内容包括:是否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是否处于失业状态,失业期间是否有单位缴纳社保记录等。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具体形式和时间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
四、待遇及合同签订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照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由双方协商,但不得低于云浮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劳动者享受劳动法规定的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权利,并依法履行其义务。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就业补助资金补贴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五、其它事项
报名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云浮市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卢剑锋,咨询电话:0766-8638413。
附件:1 .2023年云浮市云安区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信息表.xlsx
3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暂行办法.doc
云浮市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2日